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,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。”当前,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速演进,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,如何用法治的阳光照亮创新之路、政策的甘霖滋润产业沃土,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,成为应对国际竞争格局重构和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答题。
深化体制改革,激活科技和产业创新生态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激活创新生态的重要举措。近年来,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组建了中央和省级党委科技委员会,修订专利法、著作权法、科学技术普及法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,法院、检察院通过联合发布文件、深化区域司法合作等方式,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,整治“内卷式竞争”,形成“创新保护-成果转化-人才激励-全民参与”的创新链条。中办、国办近日印发的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将自动驾驶、脑机接口、机器人等列为高成长性消费新赛道。下一步,将研究编制“十五五”规划中的科技创新机制体制,加速推进人工智能、数据安全等领域立法,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分配司法案例库,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对高新技术领域案件办理,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,全链条护航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。
强化政策协同,四链融合跨越“达尔文死海”。科技和产业政策体系是创新融合的“催化剂”。2024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超过3.6万亿元,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.68%,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,国家实施的“耐心资本”培育计划初见成效。但高校科技成果“沉睡”问题依然存在。在经济研究中,“达尔文死海”被用来形容从理论研究走向产品市场中间的空白地带。跨越科技成果转化的“达尔文死海”,要构建“四链融合”政策体系:产业链上,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,推行“企业出题-院所解题-市场验题”机制;人才链上,改革“四唯”“五唯”评价体系,试点科研团队知识产权入股和质押融资;金融链上,发展“耐心资本”,健全国资创投容错机制,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硬科技;服务链上,发展技术经理人队伍,加快建设全国技术交易市场。
强化区域协同,释放区域协调发展潜能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呼唤区域协同创新。产业重复布局、要素配置低效等问题,折射出破除“条块分割”管理的急迫性。国务院批准在京津冀推进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、长三角推进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,并将全国13.5万台(套)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纳入平台开放共享,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国的跨部门、跨领域、多层次服务体系,显著降低研发重复投入;京津冀三地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域立案、联合执行机制,区域创新环境显著优化。下一步,要继续探索区域创新专项立法,鼓励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共建科创飞地,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试点,推动京津冀、长三角试点科技创新共同体立法,进一步推进设备共享、人才资质和评价标准互认。
强化涉外法治,对接全球创新网络。面对科技遏制打压与全球产业链重构,我国持续强化涉外法治,数据安全法、出口管制法明确关键技术跨境流动规则,建立健全“负面清单+白名单”管理体系,中欧班列数字走廊实现沿线国家技术合同互认,带动技术出口额同比大幅增长。2023年,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新立案共1173起,相较于2022年增长19.0%,65.7%的专利诉讼以和解撤案结案。下一步,要加快建设适配“双循环”格局的涉外法治体系,建立关键技术清单管理机制,积极参与数字贸易、人工智能等国际规则制定,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研发中心,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。